近日,关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格外引人关注。先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对外卖送餐员的劳动收入、劳动安全、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从业环境、组织建设、矛盾处置七个方面提出要求。 紧接着,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对于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规范用工、薪酬待遇、职业伤害保障、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各项权益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规定。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改进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者权益保障。 企业用工将更加规范 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工程实验室主任周天勇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随着《意见》的出台,今后平台企业在用工方面可能会出现几个变化和特点。 一是用工更加规范化。对符合劳动关系的员工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外派的员工,由派遣公司与他们签订用工合同,但平台与派遣公司要明确各自责任。 二是不合理的费用可能会逐渐压缩,整个收益分配可能更趋合理化。如果平台想扩大自己的点击量,通过恶性竞争进一步加大投入,但为了确保自己的高回报,通过压低劳动者的报酬来分摊成本,这种做法是得不偿失的。平台不能把补贴流量的成本分摊给劳动者,这首先会受到利益受损方的投诉,其次相关部门也会加以监管。 三是平台的算法可能更趋合理。平台算法分高、中、低,有些平台通过复杂的算法来计算劳动者报酬。今后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准时率、在线率等考核要素。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对本报记者分析说,我们国家发展数字经济,是要发展劳动友好型的数字经济。在“十四五”期间,甚至在2035年之前,我们党和政府执政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实现共同富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领域的平台企业应朝着对劳动者权益保障、跟劳动者处理好关系这个目标出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运营。 多个关键问题期待进一步明确 此次《意见》对平台企业做了一系列规定,比如,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休息制度、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等。 对此,受访专家认为,这是保障新型就业群体的重要措施,但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落地。 欧阳日辉表示,随着新业态、零工经济的出现,新就业群体的用工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它不同于以往传统标准的劳动关系,它是一种去劳动关系化的新就业形态。如何切实保障新型就业群体的权益,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同时,欧阳日辉分析认为,这其中有五方面关键问题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一是这种新型的就业形态有一个很重要的主体就是平台,对于平台和平台用工主体的责任怎么来确定和划分;二是劳动合同怎么签、社保怎么缴纳等问题;三是劳动报酬的结算;四是劳动时间和强度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大家也争论过,劳动时间过长,是否违反《劳动法》,《劳动法》对加班相应的报酬方式有规定;五是投诉等纠纷如何解决。 周天勇向记者表示,此次8个部门联合出台意见,表明了国家对平台加强监管的力度和决心。下一步,对平台加强监管是当务之急。一旦平台出现不合理的情况,相关部门就要介入。 (责任编辑:) |